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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实施,卖包装食品的小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

2019-07-01 来源: 浏览数:1367


7月1日起,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和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。新政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小餐饮店、小食杂店、食品摊贩四类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明确的规范要求。

新规自去年年底公布以来,引发诸多热议。近日,“北京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”、“即将挥别煎饼摊”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,大多说网友担心煎饼、包子、凉皮等小吃将消失。

对此,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无论是煎饼店还是包子铺,只要合规经营都可以现场制售。

《规定》要求,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,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、生食水产品、裱花蛋糕、散装熟食、散装酒、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。

据介绍,其中不得现场制售的小食杂店指的是卖包装食品的小店,而非煎饼摊、包子铺之类的店铺。

这就意味着,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是可以现场制售的。网友关心的包子、凉皮等小吃,有固定场所,属于小餐饮店,如果没有固定经营场所,比如移动的煎饼摊,属于食品摊贩,都依然可以正常贩卖小食品。

此次新规对小作坊、小餐饮店实施许可制度,对小食杂店、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度规定。所称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小餐饮店、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,同时,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从事食品的网络经营活动,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《规定》对于小作坊,实行正面清单管理,各区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本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品种目录,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。同时,将对小食杂店、食品摊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,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。

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,食品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,近三年来中国的餐饮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,在餐饮行业和食品加工方面呈现出较大的管控压力,在其背后更多的是各种矛盾的重生。而如何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率,就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的规范和一些落地的明细条例的出台。随着新规的出台,对于一些不符合规定的、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者经营业态来说,起到一定的规范监督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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